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措施》的通知 #
各地(州、市)减灾委员会、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自治区减灾委员会、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建立健全我区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明确预警响应部门单位和具体行动措施,形成流程化、可执行的预警响应行动,自治区减灾委员会、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联合印发《自治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措施》(以下简称《应急联动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理念、原则、目标、路径、方法和要求,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1月,国务院公布《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明确指出“暴雨灾害集中暴露出郑州市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不健全,谁响应、如何响应不明确,在连发5次红色预警的情况下才启动Ⅰ级响应,实际灾难已经发生。”针对近年来我国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暴露的突出问题,2022年6月,应急管理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意见》(应急〔2022〕54号),明确要求各地“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胸怀“国之大者”,清醒认识当前我区极端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保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政治担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资源、补足短板、形成合力,不断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实责任链条,建立健全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一要实现灾害防御精准“叫应”。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预警信息发布叫应工作。要明确叫应标准,坚持“严密跟踪、属地为主、准确及时”的原则,依据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结合实况监测和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启动叫应服务。要规范叫应方式,采取先发手机短信后电话报告的方式进行,确保预警信息点对点即时到人、防范措施灾前到位。要确保“有叫必应”,逐级夯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系统总结叫应工作效果,切实把准确的预警信息转化为有效的预警行动。
二要强化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修订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时,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新政办发〔2022〕77号)要求,将气象预警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明确具体行动措施,坚决做到“有预警有响应、凡预警必响应”。要在气象部门发布气象黄色、蓝色预警后,及时开展研判并启动Ⅳ级、Ⅲ级预警响应,做好事件发展态势预测,向公众发布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对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进行管理,可视情启动高等级预警响应;在气象部门发布气象橙色、红色预警后,及时研判并启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视情启动高等级预警响应。对未按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人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确保管控措施细化落地。要明确不同预警类型(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冰雹、霜冻、大雾、干旱、雷电)和不同预警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下“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涉及的防范措施、作业活动等,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落实落地。要落实停止陆地、水上等户外举办的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集体活动或大型群众性活动相关措施;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停课相关措施;落实在建工程和工矿企业停工相关措施;落实各类市场、商业步行街、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点)等停业措施;落实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水运、航空等停运相关措施。要明确“五停”的决策、执行、告知、恢复等各环节的流程步骤,做到操作性强、责任明确、一贯到底,实现预警与响应闭环管控。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与响应措施落地见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抓好《应急联动措施》宣贯落实,提升工作质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期组织专项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指导责任,监督指导实施主体做好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要加快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细化制定“五停”工作指引或方案预案,明确具体范围、标准、措施和步骤,强化应对举措。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增强群众风险防范、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落实情况及时报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自治区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措施 #
目 录
表1 暴雨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1 -
表2 暴雪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4 -
表3 寒潮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6 -
表4 大风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7 -
表5 沙尘暴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9 -
表6 高温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11 -
表7 冰雹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13 -
表8 霜冻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14 -
表9 大雾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15 -
表10 干旱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16 -
表11 雷电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17 -
表1 暴雨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Ⅲ级 | Ⅱ级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蓝色或黄色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
| 发改部门 | 根据暴雨受灾情况,统筹协调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保供等工作 |
| 应急管理部门 | 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的准备;协调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做好防范暴雨灾害的安全工作 |
| 公安部门 | 做好暴雨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
| 住建部门 | 对低洼地带的居民区、危旧住房、厂房、工棚和临时建(构)筑物组织排查,防止漏雨、水浸等造成建筑物倒塌;根据暴雨强度,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暂停户外作业或者停工 |
| 自然资源 部门 | 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工作;及时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防范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根据暴雨强度变化,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
| 交通运输 部门 | 对交通沿线开展隐患排查;在积水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协调地面交通运力在暴雨前提前疏散乘客 |
| 水利部门 | 督促有关单位对水库、水闸、河流堤防工程险工险段进行巡护查险;根据气象部门气象风险预警,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发布响应风险预警 |
| 教育部门 | 提示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范暴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
| 农业农村部门 | 组织种植户做好低洼地带农作物防护应对工作,组织牧区低洼处或易灾区牲畜等转移到安全地带,组织河道、泄洪通道周边的规模养殖场、定居点加强畜禽圈检查修缮,疏通排水管道沟渠 |
| 林草部门 | 及时掌握最新的暴雨预警信息;指导做好果园清挖排水沟、遮雨等工作 |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及时转发气象部门最新的暴雨预警信息;指导A级旅游景区(点)和相关单位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发布旅游安全提示;暴雨灾害风险较大的A级旅游景区(点)提前做好关闭和疏散游客准备 |
| 卫健部门 | 及时掌握最新的暴雨预警信息 |
| 民航部门 | 拓宽航司、机场、空管等运行单位对气象预警信息获取渠道;根据相应职责启动气象灾害处置程序 |
| 铁路部门 | 加强防洪薄弱地段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 |
| 军区 和武警 | 及时掌握最新的暴雨预警信息 |
| 民政部门 | 做好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
| 工信部门 | 负责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供应保障;协调组织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 |
| 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营运单位 | 及时掌握暴雨预警信息;加强重要设施、设备检查和运营监控,排查、排除故障 |
| 新闻媒体 |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暴雨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暴雨灾害防护 |
表2 暴雪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Ⅲ级 | Ⅱ级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蓝色或黄色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
| 发改部门 | 根据暴雪灾害的危害程度,统筹协调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保供等工作 |
| 应急管理部门 | 协调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做好防范暴雪的安全工作;督促指导矿山、危化、工贸等生产企业开展暴雪灾害防御工作 |
| 教育部门 | 提示学校做好雪灾预防准备;督促指导幼儿园、学校等加强建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
| 公安部门 | 加强交通状况监控;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对坡道路段进行交通疏导 |
| 交通运输 部门 | 协助公安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确保灾害发生时道路交通安全通畅;督促相关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
| 农业农村部门 | 指导设施农业、畜牧业等采取防御措施,做好设施农业温棚清雪、增温,加强畜禽生产管护 |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雪预警信息;督促A级旅游景区(点)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提示 |
| 卫健部门 | 采取措施,做好医疗卫生应急工作,保证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 |
| 民航部门 | 拓宽航司、机场、空管等运行单位对气象预警信息获取渠道;根据相应职责启动气象灾害处置程序 |
| 铁路部门 | 加强对铁路沿线的巡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 民政部门 | 根据受灾情况,负责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
| 工信部门 | 负责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供应保障;协调组织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 |
| 住建部门 | 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必要时依法依规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停止户外作业 |
| 军区 和武警 | 根据受灾情况,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
| 供电、供水、供气等 基础设施 营运单位 | 及时掌握暴雪预警信息;加强重要设备巡查、养护,排查、清除故障 |
| 新闻媒体 |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暴雪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暴雪灾害防护 |
表3 寒潮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Ⅲ级 | Ⅱ级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黄色或橙色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
| 发改部门 | 根据出现的灾情,统筹协调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保供等工作 |
| 应急管理部门 | 组织协调寒潮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灾区救灾工作;督促指导矿山、危化、工贸等生产企业开展寒潮灾害防御工作 |
| 民政部门 | 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困难群众实施应急防寒防冻保障,确保流浪乞讨、困难群众等人群安全御寒 |
| 工信部门 | 负责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供应保障,协调组织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 |
| 农业农村、林草部门 | 指导果农、菜农和养殖业主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
| 卫健部门 | 采取措施,宣传寒潮可能对公众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
|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 | 通知做好车辆防冻工作;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行驶 |
| 新闻媒体 |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寒潮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寒潮灾害防护 |
表4 大风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Ⅲ级 | Ⅱ级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蓝色或黄色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
| 应急管理部门 | 组织协调大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灾区救灾工作;督促指导矿山、危化、工贸等生产企业开展大风灾害防御工作;密切关注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林草、气象等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消防救援机构进行防火消防安全提示工作 |
| 教育部门 | 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等采取防风措施;加强校园宣传栏、体育器材、旗杆、高层悬挂物、门窗玻璃、简易设施、消防设施等易受大风影响物品的隐患排查整治 |
| 住建部门 | 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构)筑物、室外宣传牌、棚架和施工围板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转移危房人员 |
| 公安部门 | 加强对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交通情况的监控,提示车辆注意安全驾驶;对百里、三十里等风口交通主干道实行交通管制 |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加强景区(点)内基础设施和危险区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防大风导致高空坠物、树木倒伏、倒电线杆、倒墙等砸人伤人突发事件;及时关闭易受大风影响的户外游乐项目 |
| 交通运输 部门 | 做好大风天气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加大对急弯陡坡、桥梁等重点路段的道路巡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
| 农业农村、林草部门 | 提醒果农、菜农和养殖业主、林场等做好防风、防火准备工作 |
| 卫健部门 | 采取措施,宣传大风可能对公众健康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
| 民航部门 | 拓宽航司、机场、空管等运行单位对气象预警信息获取渠道;根据相应职责启动气象灾害处置程序 |
| 铁路部门 | 做好行车设备的巡视和检查;适时调整列车运行调度计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
| 民政部门 | 根据受灾情况,做好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
| 电力、通信部门 | 对于架空的电力和通信线路进行严密监控;及时抢修损毁线路 |
| 新闻媒体 |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大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大风灾害防护 |
表5 沙尘暴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 | Ⅲ级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
| 应急管理部门 | 及时掌握沙尘暴预警信息;组织协调沙尘暴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
| 教育部门 | 及时掌握沙尘暴预警信息;督促学校减少室外活动 |
| 公安部门 | 做好沙尘暴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加强交通指挥疏导 |
| 交通运输 部门 | 做好沙尘暴天气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
| 住建部门 | 指导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范准备 |
| 生态环境部门 | 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
| 农业农村部门 | 提醒种、养殖户等做好防范沙尘暴天气的准备工作 |
| 卫健部门 | 加强对沙尘暴天气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宣传 |
| 民航部门 | 拓宽航司、机场、空管等运行单位对气象预警信息获取渠道;根据相应职责启动气象灾害处置程序,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工作 |
| 铁路部门 | 加强铁路行车设备的巡视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
| 新闻媒体 |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沙尘暴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沙尘暴灾害防护 |
表6 高温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 | Ⅲ级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
| 发改部门 | 根据高温天气的变化情况,统筹协调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保供等工作 |
| 应急管理部门 | 协调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加强高温条件下安全生产管理 |
| 教育部门 | 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做好学生防暑降温工作 |
| 公安部门 | 做好高温天气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
| 交通运输 部门 | 加强对交通物流企业、单位的指导;督促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 |
| 住建部门 | 督促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避免人员中暑 |
| 水利及 供水部门 | 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生活用水、生产用水 |
| 农业农村、林草部门 | 提示种植、养殖户防范高温天气 |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对A级旅游景区(点)、饭店和旅行社加强监管;督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
| 卫健部门 | 宣传中暑救治常识;督促并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防暑降温卫生保障措施 |
| 工信部门 | 负责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供应保障,协调组织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 |
| 电力部门 | 加强电力设备巡视和负荷监控,防范因负荷过载、设备发热等引发的故障 |
| 新闻媒体 |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高温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 |
表7 冰雹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Ⅲ级 |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冰雹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发布频次;组织开展人工防雹作业,减轻冰雹造成的影响;根据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开展冰雹灾害评估 |
| 农业农村、林草部门 | 做好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抵御冰雹灾害的应对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
| 应急管理部门 | 协调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做好冰雹防御工作;督促指导矿山、危化、工贸等生产企业落实冰雹防御措施 |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做好A级旅游景区(点)的冰雹防护引导,及时传播冰雹预警信息;依法依规暂停户外娱乐项目 |
| 住建部门 | 督促施工单位暂停户外作业,做好房建和市政工程防雹安全工作 |
| 卫健部门 | 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因冰雹灾害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
| 民航部门 | 做好航空器及重要设施设备、人员的冰雹防护,确保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
| 电力部门 | 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因冰雹灾害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故障 |
| 新闻媒体 | 及时报道冰雹预警信息,刊播冰雹科学防护知识 |
表8 霜冻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Ⅲ级 |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霜冻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
| 农业农村、林草部门 | 做好霜冻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对农作物、林业育种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对蔬菜、花卉、瓜果应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
| 卫健部门 | 根据霜冻天气常发病例,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
| 应急管理部门 | 通知各地做好霜冻预防工作,注意防寒保暖 |
| 新闻媒体 | 及时跟踪报道霜冻预警信息,刊播霜冻防护知识 |
表9 大雾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 | Ⅲ级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
|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 | 做好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及时发布有关道路动态信息,提醒驾驶人员放慢行驶速度、开启亮雾灯等 |
| 教育部门 | 及时掌握大雾预警信息并转发学校、幼儿园;宣传大雾天气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
| 卫健部门 | 宣传大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及防护措施 |
| 生态环境部门 | 根据《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会同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状况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对重点行业采取分级管控 |
| 民航部门 | 依据行业标准,采取航空器起降限制措施,必要时关闭机场,并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
| 电力部门 | 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不利影响 |
| 新闻媒体 | 及时跟踪报道大雾灾害预警、交通路况、防灾救灾等信息 |
表10 干旱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Ⅳ级 | Ⅲ级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开展综合影响评估;及时发布气象干旱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增加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发布频次;了解气象干旱影响并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
| 应急管理部门 | 组织协调气象干旱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密切关注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林草、气象等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气象干旱灾害灾情调查统计工作 |
| 水利部门 | 加强旱情监测会商;加大引水调水力度,科学调度水资源,保障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
| 卫健部门 | 防范因气象干旱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及其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农业农村、林草部门 | 指导农牧民、林草生产单位开展抗旱应对行动;加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 |
| 民政部门 | 做好灾区居民低保、特困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
| 电力部门 | 加强抗旱电力保障 |
| 新闻媒体 | 及时报道气象干旱预警信息,加强社会引导 |
表11 雷电灾害部门联动响应 #
| 相关部门 | 应急响应等级 |
|---|---|
| Ⅰ级、Ⅱ级、Ⅲ级 | |
| 气象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雷电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根据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开展雷电灾害评估 |
| 应急管理部门 | 协调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监督雷电灾害发生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危化企业、油气储存场所严格落实雷电灾害防御措施。 |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做好A级旅游景区(点)的雷电灾害防护引导,及时传播雷电预警信息;依法依规暂停户外娱乐项目 |
| 住建部门 | 督促施工单位暂停户外作业,做好房建和市政工程防雷安全工作 |
| 电力部门 | 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故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