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煤矿架棚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文号: 矿安〔2022〕135号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施行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一条 煤矿应当强化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在掘进工作面开掘前,必须查明掘进巷道及周边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并经煤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二条 煤矿在编制架棚支护设计前,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和围岩地质力学评估,查明围岩结构,测定岩石物理力学参数,并进行围岩分类,确定重点管理类别。
第三条 煤矿采用U型钢可缩性支架支护巷道时,应当根据理论计算所需的支护强度,合理选择U型钢的型号,确定支架间距。
第四条 煤矿采用梯形棚支架支护巷道时,应当科学设计巷道断面,合理选择工字钢型号,确定支架间距,确保梯形棚支护能有效控制巷道围岩变形,并采用理论计算方法验证支架的支护强度是否满足对巷道围岩压力控制的要求。
第五条 煤矿在掘进期间,应当根据顶板条件变化,合理确定掘进循环进尺,尽量缩短空顶时间,严禁空顶作业。前探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迎头,数量不得少于两排,且具有足够的支护强度,支护强度、方式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 巷道架棚时,支架腿应当落在实底上,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支架间应当设置牢固的撑杆或者拉杆,可缩性金属支架应当采用金属支拉杆,并用机械或者力矩扳手拧紧卡缆。倾斜井巷支架应当设迎山角,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或者后仰角度应当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可缩性金属支架可待受压变形稳定后喷射混凝土覆盖。在巷道掘进开口、施工交岔点处支护时,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掘进工作面每班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第八条 煤矿采用爆破工艺掘进时,对距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架棚支架,在爆破前应当进行加固。对被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逐架进行修复,维修点以里严禁人员进入。
第九条 煤矿不得使用破损和不合格的支护材料,各种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应当符合支护设计要求。
第十条 煤矿在断层、破碎带布置巷道时,应当采取超前治理措施,根据需要进行超前注浆加固,改变断层、破碎带煤岩体物理力学性质,防止掘进过程中出现片帮、冒顶。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